祝贺!我州1个集体和1名个人获党中央、国务院表彰

日期:2024-09-29来源:本站原创作者:来源:州民宗委点击:532 字号: 手机:

扫描微阅读

2024年9月27日,党中央和国务院在北京隆重召开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首次以党中央和国务院名义对近年来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352个模范集体和368名模范个人进行表彰。

南华七彩彝绣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被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一级调研员鲁文兴被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近年来,楚雄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指示精神,始终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高质量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出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规划(2021—2025 年)》《关于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意见》等“1+1+4+N”政策体系,在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等方面持续发力,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更加由衷地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不断增强“五个认同”,牢固树立“四个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州呈现出民族团结进步基础更加夯实、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深入、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显著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铸牢、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日臻完善,形成了各民族和谐共处、携手并肩、团结奋斗共同建设美好家园的生动局面。

截至目前,我州已有19个集体和18名个人被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称号,51个集体和46名个人获“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称号,州委、州政府先后表彰了518个全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588名模范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