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样板

日期:2023-03-23来源:本站原创作者:楚雄市委统战部 周健华点击:25336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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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语:该文文风朴实,语言凝练,难能可贵的是,以问题为导向,对楚雄市开展民族团结示范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指出“楚雄市于2017年成功创建为全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还未创建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这一工作在全州相对来说是处于滞后的等次,这与楚雄市作为全州各方面政治地位、经济社会发展等极不对称。该调查报告进而分析了原因,理出了下步工作努力方向、今后工作重点等。

(评审组成员:楚雄州社科联《楚雄社科论坛》编审  文有贤,楚雄州文联《金沙江文艺》编审  刘兴祥,楚雄师院人文学院副教授  单江秀,楚雄州委党校《彝州论坛》编辑  杨晓艳,楚雄州委统战部四级调研员  杨春华)

(此文获2022年度楚雄州统一战线“调研成果二等奖”)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统筹做好“党建引领、经济提质、城市升级、乡村出彩、人民幸福”五篇文章,全力争创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着力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样板,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楚雄市实际,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楚雄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基本情况

近年来,楚雄市委、市人民政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纲”,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团结带领全市各族干部群众扎实做好“党建引领、经济提质、城市升级、乡村出彩、人民幸福”五篇文章,着力打造滇中崛起增长极核心引擎、现代农业示范区标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样板,切实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往实里抓、往细里做,做到有形、有感、有效,全市上下呈现出经济稳步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深入人心。

(一)建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作出“一个跨越”“三个定位”“五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全市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及时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级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各乡镇、市属各部门成立了由单位“一把手”负责的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建立了工作机构和工作制度。制定出台《楚雄市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了创建工作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二)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物质基础。坚持“建设小康同步、公共服务同质、法治保障同权、精神家园同建、社会和谐同创”总任务,优先解决民族地区贫困问题,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施《楚雄市打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整村、整乡推进为平台,系统连片改善到乡到村到户的安居房、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培育壮大富民产业,着力改善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加大民族专项资金争取及投入力度。市第九次党代会以来,投入民族专项资金4780万元,整合各类资金近49.08亿元,改善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培育特色经济、促进民族教育、繁荣民族文化,着力推动民族地区跨越发展。2020年,全市少数民族全面告别贫困,楚雄市实现了34130万人脱贫,贫困发生率由9.24%下降到0.03%。实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道路上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不让一个民族地区落伍的庄严承诺,彝族聚居地区大过口乡被表彰为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为促进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三)强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精神支撑。全方位常态化开展社会宣传教育,组建市、乡(镇)、村三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团开展专题宣讲1850余场次,建设彝海公园、西山公园、云龙红色文化教育基地等一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基地、公园、广场,设立全州首个“民族团结誓词碑”,制作播放专题片1部、专题节目107组、宣传内容250余条,开展送戏下乡101场次,印发倡议书50多万份,张贴、设置宣传标语3万余条,推动党的民族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中华民族传统习俗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文化活动,组织举办火把节、赛装节、马缨花节、花山节、丰收节等节庆活动,广泛开展“结对子”“手拉手”“心连心”“一家亲”等民族联谊活动,创作《芦笙缘》《闹渡》《彝乡恋歌》等民族文艺精品,拉近各民族情感距离,增强中华文化认同。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市147所中小学校开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课程,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建立市、乡(镇)、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点),开展专场文艺演出180多场次、主题实践活动6.7万场次,推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四)打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工作基础。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常态化、全覆盖。营造创建工作浓厚氛围,全领域、高频率、新方式,讲述楚雄民族团结故事,宣传民族团结进步事迹典型。推动建立互嵌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组织实施各民族互嵌式发展计划,统筹城市建设布局规划和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完善各族群众融入城市的政策举措、制度保障和激励措施,发挥州府城市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的重要平台作用,形成了栗子园社区、彝人古镇社区、紫溪彝村等各族群众交错融居的格局。实施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工程,投入民族专项资金4780万元,实施完成示范引领工程51个,建设示范乡镇2个、示范社区3个、示范村(特色村寨)46个,同步创建示范户423户。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创新探索市县联盟、乡镇联盟、社区联盟创建,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3个、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3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0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单位10个、省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3个、州级示范单位189个,紫溪镇党委和摩尔农庄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五)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基础。坚持把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与创新市域社会治理结合起来,以良法善治引导各族群众同心同行。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确保党的民族政策在楚雄大地落地生根。把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作为全市“七五、八五普法”重要内容,将法治元素、普法内容嵌入地方戏、歌舞、影视作品等本地民族文化形态中,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5年来,精心组织民族法治宣传活动2500余场次,服务群众76万余人次。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民族领域风险隐患防范和化解机制、网络舆情联席会议和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全市民族宗教关系暨团结稳定形势分析研判,依法妥善处理、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近5年来,共排查化解涉民族宗教因素矛盾纠纷隐患20件(次)、涉及170多人,近3年未发生较大涉民族因素案(事)件,实现了社会和谐稳定、民族团结和睦。

二、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面临形势任务和存在的困难问题

(一)创建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紧迫性和重要性。2010年,中宣部、统战部、国家民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2013年底,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次提出“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通过2014年、2015年的发展和完善,2018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中办发〔2018〕65号),对深化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出明确部署和具体安排,指出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2019年9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指出: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楚雄市于2017年成功创建为全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还未创建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目前,全州10个县(市),已有3县(武定县2017年,双柏县2019年,永仁县2020年)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4个县(武定县2020年,双柏县2020年,永仁县2020年,牟定县2020年)成功创建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大姚县、南华县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已于2021年6月通过州级互观互检。楚雄市的创建工作已经严重滞后。市第十次党代会明确了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样板”的目标定位,表明了市委知耻后勇、后发赶超的决心。全市上下都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要求上来,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大事要事,各尽其责、全力以赴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来。

(二)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样板”的优势基础。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样板,不仅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云南工作的要求与期待,也是让民族地区群众充分享受改革发展成果的必然要求。楚雄市在全州10个县(市)中,是最具特殊性的,其特殊性表现在我市既有全州最富裕的城区,也有全州相对最落后的地方,城市与乡村的二元结构矛盾相对突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任务尤其繁重。楚雄市有广阔的山区、有众多的民族村落和民族群众,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有优势、有潜力。具体来说,楚雄市是全国仅有的两个彝族自治州首府之一,有26个民族,户籍总人口54.69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14.26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6.1%。楚雄市地理区位优势明显,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生态环境优美宜居,产业发展势头强劲,基础设施日臻完善,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蝉联六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入选中国天然氧吧、全国200个最适合人居的中小城市、中国社会治理百佳示范县市,先后入围全国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和投资潜力百强县、中国西部百强县市、云南省县域经济十强县。更为关键的是,我们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打造了许多极具份量的样板,紫溪镇和摩尔农庄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彝人古镇社区荣获“全国民族团结示范社区”、栗子园社区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称号,为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存在的困难和不足。一是领导重视不到位。部分市级部门和乡镇领导干部对创建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认识还不够到位,认为示范市创建是局部工作而不是全局工作、是单项工作而不是整体工作,有的甚至认为示范市创建是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事,对问题研究不深不透,思路不清、任务不明、措施不力,满足于简单完成任务,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不力,导致创建工作成效不明显。二是部分党员干部对习近平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还不够系统,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还有差距。三是部分乡镇和部门对新的测评指标体系学习把握还不够精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导向还不够鲜明,一些工作还停留在老思路、老办法上,个别点位打造“新瓶”装“老酒”的现象客观存在。四是经验总结提炼宣传展示还不到位,聚焦主线、彰显主线还够,辨识度还不高,深度不够,话语体系还没有完全转变。五是创建内涵不够丰富,精细精准抓创建还有差距,全域创建还未形成,群众创建的主体作用发挥还不充分,参与度、知晓率不高。六是经费保障不到位。创建资料印制、线路点位打造、州级初验暨互观互检工作经费、精品点位以奖代补、制作专题片、中华民族视觉形象工程整体宣传氛围等工作急需创建资金保障,但由于市级财力有限,难于满足创建工作需要。

三、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样板的工作建议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是中央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一项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是各民族时代风貌和中华民族精神的生动展示和集中体现,是拓宽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有益探索和成功实践。全市上下要进一步深化对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以干在实处践行走在前列作风,把创建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各项工作进一步抓实抓细抓好,为着力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样板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样板而努力奋斗。

一是要进一步提升站位,精准精细抓创建。要坚决扛起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的政治责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用领袖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持续深化创建工作内涵、丰富创建形式、创新创建工作方法,注重把“十二个必须”“四个必然要求”“四个关系”及“三个赋予”等重大要求贯穿到创建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进一步落实落细“两个纳入”,切实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政治考察、巡察、政绩考核。扎实推进各民族青少年交流、各民族互嵌式发展、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个行动计划”,坚决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细化工作措施,积极构建嵌入式社会结构,促进各族群众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浓厚氛围抓创建。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重要课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不断巩固发展创新丰富各民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格局;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各族干部群众“五个认同”意识,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楚雄市常开长盛;要积极选树、培养、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强化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三是要进一步压实责任,久久为功抓创建。要切实履行好创建工作“一把手”责任制,全面加强党对创建工作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强化党建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的引领作用,聚焦问题短板,明确工作重点,强化落实措施,形成工作合力,补齐工作短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创建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走。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坚决、全面、彻底的抓好评估反馈问题的整改,切实把问题整改的过程作为提升创建工作质效的过程、作为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过程。

四是要进一步强化举措,提质扩面抓创建。要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对标对表创建工作6大类21项任务做实“规定动作”,立足楚雄市情实际创新“自选动作”,加强对学校、医院、便民服务中心、宗教场所、窗口单位等重点领域创建工作的督查指导力度,注重在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上下功夫,推动创建的机制不断健全,创建的深度广度不断延伸,创建的形式不断丰富、创建的内涵不断拓展,实现创建工作全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