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及其职能职责

日期:2016-03-24来源:转载点击:273235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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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负责内外联系及日常协调工作,承担督查工作。承担公文处理、有关文稿起草。负责会务、信访、档案、财务、接待、后勤保障、国有资产管理、审计、保密、离退休老干部、保卫、社会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统战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部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遴选和管理。承担州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宣传调研科

负责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承担统战工作重要文件、重要文稿起草工作。组织协调统一战线重要调研活动,协调部机关、各级统战部门和有关研究机构开展综合性课题调研。对统战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负责统一战线新媒体平台建设与运营。负责统一战线宣传工作,组织协调统战部门和统战系统开展宣传活动。联系并利用各种社会宣传媒介宣传统一战线。协调开展统一战线舆情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舆情引导和应急处置。

(三)干部党派工作科

负责党外人士的培养、选拔、考察、推荐等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才工作。负责党外代表人士、统战干部培训工作。负责部机关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协助各民主党派州委、州民族宗教委、州工商联、州侨联进行干部管理。做好协助管理县市党委统战部部长工作。指导州社会主义学院培训工作。联系各民主党派,反映意见建议。贯彻落实党对民主党派工作的方针政策,协调做好民主党派州委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职能的相关工作。协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四)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科

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调查研究无党派人士工作并提出政策建议,支持无党派人士发挥作用、加强自身建设。调查了解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动态。推动落实党外知识分子相关政策。负责楚雄州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日常工作。联系、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了解思想状况,反映意见建议。协调、指导有关单位和人民团体、统战团体、社会组织等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五)民族宗教经济工作科

开展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对重要信息进行分析研判,指导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督查。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了解贯彻落实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开展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反映意见建议。组织推动工商联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投身公益慈善事业,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光彩事业。联系州工商联。

(六)台湾事务工作科

督促检查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情况。负责两岸经济、文化、学术、体育、科技、卫生等各领域的交流访问事宜。负责引进台资项目配套资金的甄选、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台商投诉法律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台湾同胞捐赠和我州公民因私赴台的管理工作。负责我州因公赴台交流立项审批和行前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台胞、台属工作,推动落实台胞回祖国大陆定居有关政策。

(七)海外统战和侨务工作科

负责国内外侨情和侨务工作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侨务工作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涉侨地方性法规草案。联系香港、澳门及海外有关团体及代表人士,联系、培养新生代代表人士。指导各县(市)和有关部门开展涉侨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利和利益,承担涉侨投诉协调服务工作。承担管理侨务行政事务,指导全州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工作,负责华侨回国定居复核工作。统筹全州华文教育、涉侨文化交流工作,开展交流合作。参与拟订涉侨引资引智政策法规,指导引进侨资侨智工作。负责州海外联谊会日常工作。联系州侨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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