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年初印发的工作计划和开展督查的预通知精神,10月15日至25日,楚雄州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10县市、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楚雄技师学院等13个单位部门党委就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主体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组成员由州委统战部、州民宗委、州工商联有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18人组成,分成6个组,每组负责2-3个不等单位的督查任务。督查以明察暗访、实地察看、听取汇报、相关人员访谈等方式进行,重点对党外代表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民族宗教、民营经济统战等8个工作领域贯彻落实《条例》列出的45项清单开展第一轮实地督查。
通过督查,被督查部门党委切实履行贯彻落实《条例》主体责任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的意识有新转变,统战工作是全党的工作,要大家共同来做的认识得到新提升,全州党委统战部门要积极主动、统筹协调、发挥作用的理念进一步得到增强。督查中发现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条例》的一些新举措新做法,也发现在贯彻落实中存在的一些短板弱项。督查认为,督查的推手作用只有通过督查方式方可发挥积极有效作用,督查应形成常态化、制度化。
目前,楚雄州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将综合督查报告报领导小组。